知识产权并非普遍概念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 not a universal con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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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2006

大约十年以前,假货主要只是影响奢侈品产业。而今天,假货充斥各行各业。造假货的人,正在制造数量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好的手表,手提包,衣服,汽车零件,信息技术设备,食品,酒类,玩具,游戏程序,香烟,DVD, 同时,还有一些并非简单瘟疫而的确是灾难性的东西,那就是药品(80%在非洲销售)。假货的增加,和全球化有密切关系,因为全球化放宽了国际贸易的管制,取消了关税壁垒,这样就使得平行贸易更加容易进行,而且也利润大增。正如电气设备制造商日本电器公司(NEC)最近所碰到的情况一样,造假货的人,也表现得越来越大胆。这家日本企业的生产作业,被全面仿冒。在中国,香港,和台湾,发现有五十多家假货生产窝点,都是仿冒NEC的产品。这些窝点不但仿冒真正的NEC所生产的材料,而且也从事研究和开发,以便将新的NEC冒牌货,打入市场。

我们也已经听到( 虽然还不能证实这种信息,但是,如果还不属实,至少是很可能的),劳力士表也碰到了类似的情况。这家瑞士名牌在中国发现了一家假劳力士表店,在这家表店里,从手表到保单,包括手表店的标志和手表说明书,所有东西都是冒牌的。

假冒从全球范围来看,54%发生在中国大陆,7.5%在台湾,3%在香港。抛开这三地的制造能力不提,造假发生在这些地方也绝非偶然。知识产权的概念,在啓蒙时代诞生于欧洲,但直到1970末期才介绍到中国,而直到1991年,中国才通过了一项有关的普通法律。但是,除了被迫执行的法律之外,知识产权这种概念本身并未进入中国人的思想领域。中国文明给予仿照的地位,和我们在欧美国家所观察到的情况颇不相同。儿童就是通过不厌其烦地抄写彼此十分相似的上千个方块字来学会写字的。在过去,以及今天,临摹一件著名的作品,被提升到一种真正的艺术形式的水平,也被认为是对艺术家表示敬意的一种方法(因此,Nicolas Occis对于中国某机场的一幅大型装饰壁画,是这样说的:“他是那个时代著名的艺术家之一,声名卓著,作品多次被人临摹。”)有意思的是,中文动词的“学”,即代表“学习”,也有“模仿”之意。因此,在中国,古典艺术作品的临摹本,可以卖到与原作相比的价格,因为真实性并不像完成的质量那么重要。

此外,在中国,价值和财产的概念只和物质和有形实体有关。概念,专利,或者,更糟糕的是,品牌,都不是物质,因此就没有物质价值。最后,在西方国家,知识产权的概念是和个人居首及个人权利的肯定密切相关的。而中国社会则把集体摆在个人之上,强调等级和服从的概念。

这种文化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明(但仍不能以此为藉口)中国的造假业繁荣昌盛和有利可图的情况。这些造假活动占到国内市场的30%,对中国品牌的影响和对国外品牌的影响一样大,如果不是更大的话。很清楚,造假的人也是以文化大伞为掩护,来狡辩他们造假有理。看来,在全球认识到造假是一种犯罪以前,造假业前面还有很多好日子可过,这项活动只有随著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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